前不久的国美电器易主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对于两方的是非众说纷纭,虽然事件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但之间的跌宕起伏也令我们颇为关注,今天就再让我来整体回顾一下。
事件起因
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据了解,这一“闪电变局”源于贝恩手中持有的重要筹码,在贝恩入股国美电器前,国美电器和贝恩就签有违约协议,该协议规定,一旦国美电器违约,将向贝恩支付高达24亿元的赔偿金。
虽然事后国美电器公关部人士回应媒体称这一危机已经解决,但是据了解,上述“危机”的出现,正是国美与贝恩合作裂痕的表现。
突然发难
“这是一年一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都是一些常规议案,所以到场投票的股东比例只有62.5%,这让占公司31.6%的大股东有了机会。”一名国美电器内部人士说道。
根据国美电器5月12日发布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这次国美电器提交的12项提案有5项未获通过,还有两项出现了超过20%的反对票,其中包括贝恩投资提交的3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没有获得通过。
据公告显示,贝恩投资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竺稼出现了54.65%反对票,而王励弘、Ian Andrew Reynolds两位也出现了52.68%的反对票。
按照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董事续任需要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投票赞成通过,上述投票结果意味着贝恩投资提交的董事人选被否决。
国美电器上述高管称:“这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有关股东的做法并没有考虑到公司的利益,如果全部股东都到场,投票结果将完全不一样。”
由于事发突然,5月11日晚,国美电器在香港召开紧急董事局会议,国美电器董事会一致通过了重新任命三位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国美电器内部人士表示,“按照公司章程,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任命公司非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5月12日发表的一份声明表示,董事会对于两名联属股东昨天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重选贝恩投资的董事人选及其他议案深感遗憾。因这两名联属股东合并拥有相当于公司31.6%的股权,在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份比例为62.5%的情况下,其反对致使当日董事重选或其他议案未能获得通过。
国美电器的声明还指出,有鉴于此,我们深信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普通股东的意愿,并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国美电器一致认为,公司专注于盈利能力增长及满足客户需求的发展策略是有效和合乎商业逻辑的,也符合所有股东和员工最佳利益。而贝恩投资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财务伙伴,其持续参与对公司发展策略的有效贯彻执行将是极为有利的。
国美电器内部人士则表示,“去年7月,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时是得到了大股东认可的,贝恩投资的入股不仅让公司渡过了难关,而且也让投资者、供应商等恢复了对公司的信心,如今在公司刚刚走出危机的时刻,大股东的做法有些过河拆桥的意思。”
此外,大股东还否决了向董事会发出增发授股权的普通决议,这也显示出大股东对国美电器董事会的不满。
不过消息人士称,“在股东大会之前并没有任何先兆,大股东的这次反目是突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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