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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中心大院六号楼音视频、会场大屏维保项目

2015-03-24 11:34:14   来源:江苏苏州财政局    字体【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苏州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要的市行政中心大院六号楼音视频、会场大屏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谈 判方式(分两个标段)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SZHK2015-T-001号
二、维保项目内容:市行政中心大院六号楼音视频、会场大屏维保项目
三、本次采购预算:肆拾叁万元(¥430000.00元)
四、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共分两个标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维保期限
各标段采购预算
一标段
音视频设备维保
维护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两年
壹拾柒万元(¥170000.00元)
二标段
会场大屏设备维保
维护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两年
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元)
 
注:①响应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对一个或多个标段分别响应,但不得对同一标段重复响应,响应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所响应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标段号。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谈判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20150326(每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24号(苏州大学东吴饭店内)。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 价: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完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B、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2、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谈判保证金:响应单位须在20150327日下午1630前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账号如下:
  名:苏州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625
  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单位全称,所投谈判文件标号及“谈判保证金”字样。
八、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0330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50330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九、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24号
联 系 人:牛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65816353/0512-65217165
邮政编码:215006
2、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13771710978
3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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