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勉县交警大队监控安防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勉县交警大队监控安防设备
二、项目编号:MZC〔2014〕151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所投产品在其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之内。
2、投标供应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备本项目内容售后服务能力且在汉中境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
4、具备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为法人的只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3、从勉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勉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盖章齐全。
(备注:以上证件均指原件,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询价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7日―9日在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六、采购单位实地踏勘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916-3292989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12上午10时00分在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16-8652016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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