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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新南小学校园广播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4-05-07 11:36:45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字体【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新南小学委托,就其所需校园广播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31911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新南小学校园广播系统采购

3、招标内容: 校园广播系统 数量:一批;(具体详见 第五章 供货范围)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05,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月05日至2014年05月12日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踏勘现场,视为了解):2014年05月2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大街458号集合,集中踏勘。联系人:刘主任;电话:13928477572。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4年05月12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5(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月27日14:30(星期二)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广播设备或音响设备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为非深圳市注册公司,须在深圳市设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1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若为非深圳市注册公司,须在深圳市设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征宇、陶琛

联系电话:0755-83170027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gmail.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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