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高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卡口配套建设项目 | ||||
采购编号: | DGQX14001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监控安保设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无带齐以下资料有可能被拒绝报名):(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1)同一法人代表的,2)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同一股东控股;(4)必须是持有一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外省的承建单位必须在我省公安厅技防办申请备案),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报名表一份(在附件里);(6)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一份(在附件里)。投标人自带U盘索取电子文档。 ▲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代表签字并手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6.提供以上证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 ▲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它要求的文件,如满足条件即可报名。 | ||||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 2014年02月18日 08:30 | ||||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 2014年02月24日 17:30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4年02月18日 08:30 |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4年03月09日 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采购中心综合办公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4年03月13日 08:3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4年03月13日 09: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3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清溪 | ||||
经办人名称: | 邓玉坤 | ||||
联系电话: | 87363966 | ||||
分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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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03-招标文件-DGQX14001.doc |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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