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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县城区新增师生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3-12-23 09:55:11   来源:财政性资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中心受平果县教育局委托,现就县城区新增师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城区新增师生教学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3-G1-0239-KL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采购教学设备一批,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地税局对面)一楼综合部;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11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有效期限在招标公告期内)。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1%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12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缴纳存银行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账户上,开户银行:建行百色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7610105070241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地税局对面)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地税局对面)二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苏义童

联系电话: 18077689105/5828333

传真:0776-58281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果县城龙路地税局对面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平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5825152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年12月20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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