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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2013-11-27 13:15:5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 LWZC-2013080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3-540

二、采购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说明: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招标,包括: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数码摄像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交换机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以及保修、售后服务;内网安全管理、隔离网闸、上网行为管理等软硬件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直到运行正常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包(A包为办公桌、沙发、会议桌、会议椅、木床等办公家具;B包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数码摄像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C包为交换机;D包为内网安全管理;E包为隔离网闸;F包为上网行为管理),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六个标包的竞标,可兼投兼中。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各标包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企业;

2.(1)A包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生产办公家具的合法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B包、C包投标人要求是制造商或者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3)D包、E包、F包投标人要求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生产商、代理商,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购买: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

报名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办公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

(1)A、B、C包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D、E、F包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莱芜市市政服务中心二楼245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云凤 联系电话:0634-6220058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6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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