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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监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2013-11-14 13:44:1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字体【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监控改造

项目编号:XCTP—2013—06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

一、谈判内容简要叙述:

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监控系统改造。

二、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均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在2013年11月18日14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递交预审资料单位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00分-11时00分(北京时间);

5.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邀请合格的报名人参加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魏有贵 刘艳明

联系电话: 82141266 82141261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3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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