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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农委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三期工程项目招标

2013-08-30 17:23:02   来源:江苏丹阳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字体【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丹阳市农委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三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3)公字第38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农委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三期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三期工程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2)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30%,完工验收之后付合同价的40%,审计后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加密锁或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 年08月30日8:30---2013年09月05日23:59 。

3.招标文件获取:网上下载

八、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交纳89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09月25日【北京时间:08:30—09:0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09月25日【北京时间:09: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开评标时间:2013年09月25日【北京时间:9:0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马蔚华

电话: 0511-86906230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六、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12年1月起建立诚信考核档案,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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