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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播演艺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7-18 15:57:22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字体【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播演艺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播演艺厅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2013)6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录播演艺厅设备(灯光、音响及录播控制)一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标志)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税务登记证。

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4、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灯光、音响系统和视频系统需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灯光、音响系统和视频系统需提供3C认证或CE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6、灯光产品的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灯光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专业灯光综合工程技术能力叁级(含)以上资质、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舞台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证书、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理事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号、6A号窗口(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廉洁承诺书(一式三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8—3856103

联系地址: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号、6A号窗口(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kfsggzyjyzx@126.com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8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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