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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教学设备招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13-04-22 11:48: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300D15N0702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教学设备招标项目(重招)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招标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心肺复苏模拟人A

2套

29万元

2

心肺复苏模拟人B

2套

3

抢救操作车

1台

4

整体护理人

2个

5

模拟心脏除颤起搏器

2套

6

高级创伤模型

1套

7

高级气管插管训练模型

2套

8

高级气管切开插管训练模型

1套

9

高级分娩与母子急救模拟人

1套

10

高智能数字网络化体格检查教学系统

1套

11

高级综合穿刺术与叩诊检查技能训练模拟人

1个

12

腰椎穿刺技能训练模拟人

1个

13

胸腔穿刺引流模型

1套

14

多功能静脉穿刺输液手臂模型A

1个

15

多功能静脉穿刺输液手臂模型B

3个

16

高级吸痰练习模型

2套

17

透明男性导尿模型

1个

18

中心静脉穿刺注射躯干模型

2套

19

多功能透明洗胃模型

1套

20

ERCP训练模型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第1项、第7项、第12项、第14项及第20项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4. 采购品目:A1006

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6. 招标标的类型:货物类

7. 合格的投标人: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③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9.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5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1,510.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5月15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09:30: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1.开标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09:30:00 (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

1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采购文件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6.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7.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840/851/187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曹敏、陈田、舒云康

18.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19.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1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48号

联系电话::(020) 3695851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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