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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摄影摄像器材一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3-01-22 16:09:17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中国数字视听网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区司法局摄影摄像器材一批,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竞价项目编号:EP2013-89-RA

2.竞价项目名称:区司法局摄影摄像器材一批

3.招标的内容:

详见附件:区司法局摄影摄像器材一批.rar

序号

品目最高限价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1

180000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品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其他

摄影摄像器材

详见竞价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成为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的注册供应商。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

5.报名截止时间:2013-01-25 09:00:00

6.竞价开始时间:2013-01-25 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13-01-25 17:01:00

7.多个品目采购时,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所有品目报价最低

9.竞价轮数:2轮;每轮持续时间:210分钟;每轮间隔时间:1分钟

10.竞价承诺:

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网上禁止其三个月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网上禁止其半年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

11.其他:

网上竞价中的附件、网上竞价须知、网上竞价报价承诺函与网上竞价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

12.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邮政编码: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1

传真:0755-27758031

13.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和技术规格:

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

序号

要求

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②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深圳市内)

2

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运输:由投标人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包装方式:以原厂包装为原则。

3

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限:1个工作日内

4

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全部设备以人民币结算,按财政支付有关规定,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5

售后服务要求:①供应商负责为用户的使用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掌握操作及基本维修技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文档及操作维护手册。②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提供原厂一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6

报价要求:报价中应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含设计联络费、培训费、安装指导与调试费、保修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货币:人民币。

技术规格

序号

商品名称

技术规格

1

摄影摄像器材

详见竞价文件

附件: 区司法局摄影摄像器材一批.rar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1月22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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