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11年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11年度)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942号
委托代理编号:TPZB-2012-SWJC-SPJK
3、采购项目预算:850万元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4.1采购项目用途:中心水文站测验设施、监测河段和站院视频监控及视频会议系统:
4.2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全省l4个市州水文局下属36个县级中心水文站共计l08个监控点视频监控设备及现有省、市州水文局视频会议系统兼容性升级改造及中心水文站视频会议设备,省水文局、长沙水文局103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和张家界水文局8块(2X4)液晶拼接显示屏、系统控制平台以及与之有关其他设备等。
注:中标人不得转包,每个包不得拆分,否则作无效投标。
4.3简要技术要求:
全省36个中心水文站视频监控图像通过租用2M专线光纤传输至l4个市州局,市州局再由8M光纤与省水文局相连接。设备要求具有良好的“前端兼容性”、 技术先进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可用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5.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责任,具有省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一级,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原件备查),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0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过去1年内,至少有l个以上的类似业绩;
5.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5.4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26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厅防汛大楼l417房)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留原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⑤社保登记证(原件);
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⑦在过去1年内,至少有l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8.2上述①~⑧证明材料需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留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采购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如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叁天按本公告第8项要求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套,售后不退。
10、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
11、开标时间:2013年1月10日
开标地点: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防汛大楼l216室)
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31—8548616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410007
电话:0731—85483832 传真:0731—85519161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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